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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16.8亿消费券 专家: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或涉行政垄断
作者:admin 来源:南方都市报.察视局 点击数:5398 更新时间:2020-03-27 

    27日起,杭州将向全市发放16.8亿元消费券的消息引发关注。

    据“杭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本轮消费券政府发放额度为5亿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消费补助,剩余4.85亿元用于电子消费券发放,同时,商家匹配优惠额度11.8亿元左右,预计消费券实际总额将达16.8亿元。

    南都记者关注到,在杭州之前,已有多个地区向市民发放消费券,南京、宁波,济南等城市都有相关举措。

    也有专家表示,多地发放消费券时,往往是通过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的方式进行,此举或违反反垄断法,涉嫌行政垄断。在发放消费券的同时,既要考虑消费者的便利性,也要考虑商户的自主选择权,更要保护平台间的公平竞争。

              

图片源自网络

杭州发16.8亿红包,人均约可领162元

    据“杭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6日,杭州宣布面向全体在杭人员发放消费券,其中,1500万元将用于困难群众的消费补助,4.85亿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预计商家匹配优惠额度为11.8亿元,消费券总额将达到16.8亿元。

    官方信息显示,此次消费券通过单一支付平台分两期发放,第一期在3月27日上午8时开始申领,每人限领一次,卡包有效期为7天,每个卡包内含5张10元通用消费券,消费满40元政府补贴10元。

    第二期将在4月3日开始申领,届时,每个卡包总价值将大幅提高,具体额度、使用规则和范围将会提前公布。

    南都记者关注到,截至2019年末,杭州常住人口达到1036万人,成为全国第十七座人口超1000万人的特大城市。以此计算,每位在杭人员可领到162元左右的红包。

这并非杭州首次尝试以“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消费。2009年,杭州先后发放三批次共计9.1亿元消费券,并通过“旅游消费券”在短期内刺激了“政府支出5元,拉动旅游消费289元”的高端消费

此次发放消费券之前,杭州还针对疫情期间困难的普通企业员工发放了一批“租房补贴”。官方信息显示,截至3月16日,累计51.7万企业员工获得了每人500元的租房补贴,线上兑付总额达到2.58亿元。

南京、宁波,济南等城市有类似举措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非生活必需类商品销售和餐饮业受到明显冲击。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至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5%。其中,商品零售下降17.6%。

    而在杭州之前,已有多个地区向市民发放消费券,以期发挥消费券“催化剂”的作用,加速经济复苏。

济南市这一举措走在全国前列,3月2日,济南宣布将推出2000万元文旅消费券,以拉动文旅消费

    浙江紧随其后,3月12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建武表示,浙江将推出总价达10亿元的文旅消费券和1亿元的文旅消费大红包。此外,浙江省宁波市文广旅游局表示,将出1亿元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在指定景区、酒店、影剧院等场所享受优惠。

    3月13日,南京市政府也决定面向市民和困难群体发放总额3.18亿元,主要包括餐饮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图书消费券、乡村旅游消费券、信息消费券、困难群众消费券、工会会员消费券等7大类。

近日,广西也宣布推出“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 ,称全区各级财政筹将措超亿元发放消费券。

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或涉行政垄断

    值得一提的是,多地发放消费券时,往往是通过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的方式进行,也有专家表示此举或违反反垄断法,涉嫌行政垄断。

    “政府为了刺激经济而发放的消费券可以通过多个互联网平台来落实,无需通过单一平台来实现。”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告诉南都认为,虽然不同互联网平台在便利性、用户覆盖面上会有差异,但这些都可以由消费者或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自行选择,以保障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有效竞争。

2019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核心思想就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我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因此,刘旭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相关部门没有事先对消费券发放进行过公开招投标,或者没有通过招投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指定消费者通过特定企业获取消费券就可能涉嫌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时,如何才能让互联网平台实现公平竞争?

    刘旭认为,地方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时可以选择通过多个企业的渠道来实现。例如,除了阿里巴巴系企业,还可以通过腾讯系企业、携程系等互联网企业来发放,也可以通过电信运营商的分销渠道、手机制造商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与电商平台、石化企业的分销渠道。

    谈及消费者领取消费券的渠道,刘旭称,由于国内手机号都已经实现实名认证,消费者可以在各类平台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加验证码的方式领取消费券。此外,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也可以根据不同渠道和平台的支持力度来自由选择参加哪些渠道和平台的促销活动。

    刘旭呼吁,在发放消费券的同时,既要考虑消费者的便利性,也要考虑商户的自主选择权,更要保护平台间的公平竞争。